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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建设工程监管职责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2-11-15信息来源:阅读次数:


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科学划分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建设工程监管职责分工,进步理顺中心城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管质效,确保市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燃气和消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和燃气工程监管职责。主城区(东至襄荆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荆宜高速,北至北三环)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燃气工程(包含延伸至主城区外的部分)由市住建局建管机构负责监管。主城区以外,三区所属各乡镇及荆门高新区、东宝工业园、化工循环产业园等园区(各园区的地域范围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范围为准)由各区住建局建管机构负责监管。住宅装饰装修及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日常巡査管理按《门市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主干道两侧(包括象山大道、白云大道、深圳大道、培公大道等)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及投诉处理由市建管机构负责,其余的由各区建管机构负责;道路及管道等市政工程按投资主体划分,主城区范围内的市级政府投资和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包含延伸至主城区外的部分)由市住建局建管机构负责监管,其余的建设工程由各区住建局建管机构负责监管。

    二、消防工程监管职责。在《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行办法》出台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范围继续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协调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放管服发[2019]2号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行办法》出台后,再行调整

    三、切实加强两级建管机构工作联动。市、区两级建管机构要按照重新明确的职责划分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推动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市级建管机构要监督指导区级建管机构开展业务。市、区建管机构要加强交流与协作,确保中心城区建管工作无缝衔接,不留空白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